Friday, November 30, 2007

贝壳儿

有的时候总是盼着这日子过的快点儿,快点儿见到 傻子。也有时候,好不容易凑到一块的时候儿,又想让时间停下来,慢慢的品味。可惜,越想让它快点儿,他就越磨蹭,越想让它慢点,它却匆匆疾逝。。。

刚来这儿的时候,傻子 和我总在一个俱乐部的小理发馆剪头发。理头的是个华人老头儿,满头的白发,看上去还挺精神的。外面不管有多热,理发店里的空调总是开足了猛吹。老头说他不怕吹,每天早上别人都没起呢,他就去跑步,就去锻炼。就这么一个开朗乐观的老头。

他的小理发馆就在我经常去的健身房的对面,理发馆旁边是个饮水机,我常常过去打水。昨天,傍晚的时候,我刚进俱乐部。像往常一样,拿着我的瓶子去饮水机接水。见理发馆门口贴着张仆告,黑框照片里的正是那老头儿。

健身的时候,我想了很多。人这辈子其实也挺短的,还没怎么着呢,说话我就30了。。。算起来,这老头应该有70多吧。。。还有40年。。。哎。。。

回头看看,这三十年我都干什么了?庸庸碌碌的,虽说不是什么败家子,但也没给父母带来什么。唯独值得自豪的就是交了这么个男朋友,可还是秘密,还不能说。事业上,别提了,一事无成。学业上,都快30岁了,还和一帮不到20的小孩儿一个班上课呢。。。每天让人称赞“你是最好的学生。。。”。只可惜,这话晚说了10年。

要不是同性恋在国内活的那么难,我们哪儿至于背井离乡的居无定所!这10年,同性恋,就是我的标签儿。虽说没在脑门儿刻着,它却被烙在了心里,溶进了血里。就不信挂着这个标签儿,我就比任何人差。我倒要让这世人看看,同性恋到底都是个怎样的活法,到底是谁更幸福。

我恨呐!恨那些歧视同性恋的,更恨那些自己本身就是同性恋,但却完全不敢自我认同的!一眼一眼又一眼的瞄着别的男人的私处,不可自拔,还口口声声说“我是直的!我肯定要结婚的!”。越是这种人,他就越想往外择自己。费劲巴拉的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如何如何的直,往往同时还践踏着同志的名声。内忧外患,毁了同志在国内的生存环境。

总是觉得 吴索 说的对。我是这种人不假,但却没必要让别人知道。是啊,别人有什么权利知道?我又哪来的这等告知的义务?这和自我不认同截然的不同。活着就够累的了,还不敢体面地活着,还非要强迫自己按别人的方式活着!这种人,不仅自己什么也得不到,还会连累一个无辜的女人,给他陪葬!这种人,死的都不体面!

七月份,去 傻子 那的时候。下了飞机,刚到机场大厅的时候,等 傻子 的那两个小时,基本上是半秒半秒的过的。到最后,等的实在受不了了,就瞅着机场大厅挂钟的秒针,这么一秒一秒地数着过的。

后来,每天吃完晚饭,基本上都出去在海边的一个小公园溜达溜达。散步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压抑。时不时地我总是要深深地呼吸一下。的确很难受,那种每天都在倒数计时的心情,压得人透不过气。看着海岸对面的机场,一班一班飞机的起降,心里更是无比的沉重。自己比谁都清楚,要不了几天,我就要飞走了,凭谁也没办法的。这几年,尝尽了生离的痛苦,而且,不知道还要再尝多少次才是个头儿。

最后一天,傻子 送我到了机场。我赶他走,他却没走,把车停好后又跑回来,嘱咐我这,嘱咐我那。我们都没哭!我们很坚强。

平常我们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傻子 很少聊他在那边的生活。我知道的,他每天下了班就回家,自己做点儿,吃点儿,然后上来跟我聊天儿。有时候儿,聊完天儿,就去健身房锻炼锻炼,要么去游泳打球儿。其实和我的差不多。只是,他在那边儿没有这么多朋友。像 吴索 和 白 这样的朋友在你身边儿,就不会那么寂寞。吃饭,聊天儿,起码有人陪。傻子 那边儿的,都是同事,而且多是带着家眷的。

昨天是他离开这里整 1 周年的日子。傻子 写了封信给我,看的我感动不已。他说他在那边的生活很不好,说他刚一进公司分配的房子的时候,就想转身走。。。那边儿的环境,我知道,的确很糟。粗俗的民众,坑蒙拐骗,没什么坏事不干的。日子也是整天枯燥乏味,麻烦不断。这样一个环境,傻子 怎么会开心?他只是报喜不报忧罢了。不过,现在好了,他申请的新工作已经下来了,马上又要去其他的国家了。信的最后,傻子 说“目前看来,生活一直是有希望的!”。

因为又要搬家了,所以几个礼拜前,傻子 把汽车卖了。我去那儿的时候,傻子 开着那个大越野带着我到处的玩儿,到处的转。卖车的时候,可想 傻子 的心情。

还是七月份,刚从 傻子 那回来的时候,写过这样一段话,却从没贴出来过:

沙滩上,有很多很多贝壳。大的小的,各式各样的。只是贝壳里的主人都不见了。这多像这blog呀,写啊写的,到最后也许人都不在了,还能留下这么个“贝壳”给其它人观赏。

希望有天,即使我们都不在了之后,记录在这里的日子,这些“贝壳”还能留给别人点儿什么。


茅厕的故事

本来快考试了,多看看书。没成想,浑身疼,像是发烧的那种疼。写写博客,舒缓舒缓心情。。。呵呵。

我小时候是在胡同里长大的,胡同里的公共厕所多是比较简陋。气味儿是一方面,隐私完全是没有保障。不管站着尿还是蹲着拉,挡也挡不住,谁都能看见谁的。。。

那时候我在读初中好像,是个冬天。胡同里的公厕连玻璃窗户都没有,都是纱窗。漆的绿色的门多被踹的破破烂烂的,很多干脆就不见了。可见,到了冬天里面有多冷了,更不用说,还要把裤子褪下来。。。

平常我总去离我家不远的那个大公厕,一排蹲坑儿,面对着墙。而且那个大公厕的每个蹲坑间是有个水泥隔板的。我一般都会走到最里面倒数第二个,较少有人“打扰”。。。

那天,和往常一样,拿了本杂志,正蹲在那儿方便。这时候,来了个中年男子(或许不是中年?因为小孩子看大人,对年龄根本就没什么概念。没准现在的我对于初中的我来说就是“叔叔”一级的。。。),他蹲在了我左边,最后的那一个坑儿。那天也奇怪了,厕所里除了我们两个,一个人也没有。他见我在看杂志,就和我闲聊。。。还时不时地探头探脑的往我“底下”看。。。感觉怪怪的。

那么多年前的事了,记不清闲聊的什么了。就是问我的年龄啊,几年级了之类的。之后,他问我,会手淫了吗?我的天。。。这使我有点紧张。。。这人到底要干嘛啊?我在脑子里打了无数个问号。不过。。。下意识的,我还是很喜欢这个话题的。。。“会了。”我回答。

“自己一个人手淫?有没有跟别人一起手淫过?同学什么的?”他见我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就顺势问了更大胆的。

“没有过,都是自己。那种事怎么和同学啊?”我继续回答他,但更加的紧张了。

“看见过别人手淫吗?”

“没有。”你想啊,一个初中的小孩儿,还不知道自己的倾向呢,怎么可能?虽然很好奇。。。呵呵。

接着,他说他有精液不液化的病。我没听懂,他就给我解释。还问我的要多久才能变成液体。我说,我的要不了一会儿就变得跟水似的了。他说他的就不行,还说这是一种病。说着,他居然从蹲坑站了出来,而且没提上裤子。这真把我吓坏了,而且蹲了半天,腿都蹲麻了。

说真的,那还是第一次见到成年人的“那东西”。虽说紧张(吓得)的我有点哆嗦,但说实话,呵呵,还是挺喜欢看的。。。So gay!

虽然记不得那男人长什么样了,但我记得他那东西挺大的(也许对小孩儿来说是这样。),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硬着的。他站起来后,居然就在我面前开始打手枪。还说要射出来让我看看。。。

这可真把我吓坏了。好奇心的确是有的,而且极其强烈,但还没昏了头。那可是公共厕所啊!随时都有可能进来人,街里坊的,叔叔大爷的要是看见这场面,凭我说什么,这门子事肯定会成为邻居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这可比晚报快!晚报还得有记者,还得编辑,还得印刷,最后又运又卖的。这种事,只要街头巷尾的几个人这么一传,整个儿那片儿你就别想待了。。。

见他真的开始“行动”了,而且居然肆无忌惮的样子。我十分尴尬的跟他说“您还是蹲回去吧,万一进来人了。。。”。

后来我是怎么逃出来的,我是不记得了。虽然两条腿已经完全蹲麻了,但我记得我是疾步走回家的。那次可是真把我吓坏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确不知道自己的性倾向,但又的确挺喜欢那个话题和看他的家伙的。只是当时很懵懂罢了。

胡同里的厕所就是这样,没什么隐私可言。如果想看,什么样的都看得到。当然了,你也挡不住别人的视线。这和国外有些不同,一般的厕所都会有些隔挡的措施。但,再怎么隔,怎么挡,也隔不住gay的眼睛,挡不了gay的好奇。。。

刚一到这儿我就发现了,这儿的厕所,每个蹲坑(或坐便器,下同)都会有个独立的门,而且蹲坑和蹲坑之间是有隔板完全隔离的。除了蹲坑,还会有一排小便器。但人们还是觉得那东西没有封闭的蹲坑有隐私,于是多喜欢去蹲坑小便。我也是这样,但我发现,几乎所有的蹲坑隔板上都有一个或几个小洞(孔)!洞的位置是和站立时的那东西的位置平行,洞的大小和筷子差不多。可想,那些洞是干什么勾当的!而且,居然那些较厚的水泥墙的隔板,也被钻上了洞洞。有的洞被人为的堵上了,但很明显,旁边又被穿了几个新的洞。。。

当然了,门上、墙上的“名人字画”也不少。多是些电话号码和各种各样带有挑逗色彩的言语。这样的厕所,也避免了许多单调和乏味。。。哈哈。

附上前两天拍的照片两张。一张是一个有水泥墙的蹲坑,右侧的墙壁有两个被钻出来的眼孔。另一张是我凑近了拍的那两个眼孔。很明显一个被人堵上了,另一个估计是后来钻的!多么“执着”的同志们啊!




Tuesday, November 27, 2007

男佣

这段时间挺忙的。刚刚结束期末考试,考了四科,有一科不是很理想,但是通过应该是没问题的。紧接着,12月就要考 雅思 了,现在正加紧复习。要是考不过,傻子 可是会发彪的!所以,现在心理压力很大,实际上,比期末考试压力还大。主要是心里没底,不知道会考出个爷爷样,还是奶奶样。。。

12月初,傻子 就来了,我生日那天。因为我的是个单人床,所以我和 傻子 会住到 吴索 那儿去。他那儿房间比较多,而且都空着。。。浪费。。。赫赫。

吴索 早就说过,那么大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想搞一个“酒店式管理”。。。把闲置的房间租出去,再顾个人来打理。。。

前段时间,我去他公司找他吃饭的时候,吴索 说,自己打扫房间太累,应该雇个人打扫,其实也不贵。。。

几天前,我们去饭馆吃经济饭菜。饭桌上,他又提起这事。说,反正空着那么多房间呢,找个人来,每个月,也不收那人房租,只要那人打扫打扫房间,或者偶尔做做饭,谁也不用给谁钱。。。饭后,他就在那憧憬和勾勒着美好的“未来”。。。

“你这话怎么那么耳熟啊?。。。”我问道。“您说的那个叫 BF 吧!。。。”我开始逗他。。。

“什么 BF!?打扫卫生的!肯定有这样的,白给他房子住,他还不乐意!”他答道。“过两天,我就去他们那个地方找找看。有专门的这种地方,人家给找这种(工人)的。”

“我顺便问一下,您说那地方是不是叫酒吧啊。。。看着不错的,就叫家去了。。。”继续逗他,我自己都乐的不行了。。。

他却满脸严肃的答道“什么酒吧!那种中介。肯定有。”。(当地的确有不少介绍佣人的中介,多是菲律宾女佣。以前我问过 聪帮(因为他大爷饭馆里就是从中介找的佣人)为什么没有男佣。聪帮 说,也有,只是男佣比女佣贵。但却干的一样的活。)

“是不是非要男佣人才行啊。。。”我继续逗他。。。

“男的女的都可以啊!”他一本正经的答道。

“噢?!你现在男女通吃了。。。”

“什么男女通吃!你都想哪去了!”

“我明白了!前段时间你就跟我提过这事。说你要找人打扫卫生!原来这都是铺垫啊!你是不是想找人了。。。那有什么的。。。”

“什么想找人了!是找人打扫卫生!”

“我看,根本就不用单给他一间房。晚上跟你睡一块儿了,哪还用单给他间房啊。。。”

“怎么又睡一块去了!。。。”他就这么一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的调侃。。。

吴索说,他也有个博客。还跟我炫耀,那意思,“你没发现吧。。。”。我说“那肯定都是些诬蔑我的文章。捏造些子虚乌有的事儿,诋毁我。不像我的blog,以事实为依据,真实生活的写照!”。吴索 说“你的才不真实呢”。说我在 博客 上破坏他的形象。我叫他举例子。他说,那装洗衣粉的(垃圾)桶原先就是装洗衣粉的。他有好几个那样的桶呢,只是现在一个人住了,没那么多垃圾了,所以也就不用专门的垃圾桶了。。。(特此,我给 吴索 同志洗清不白之冤!)

前天,都晚上了,吴索 打电话来说还在公司呢(8点多了都),问我干嘛呢。正巧我刚做得了一大锅的鸡蛋西红柿酱油汁儿,锅里还煮了一点儿面条。“自己一个人过,还够讲究的啊!”吴索调侃我。我说叫他来我这儿吃,他说他不认路,怕再走丢了。我把锅里的那两根儿面条儿(他晚饭吃特多,我那两根儿面条儿根本不够他吃的)就着酱汁迅速的扒拉了两口,然后拿着没煮的一袋意大利面条,还装了一盒儿酱油汁,拿了几瓣儿我自己泡的糖蒜,一盆儿切好的木瓜还有两根儿新鲜的黄瓜,给他送过去了。走的匆忙,前两天酱的牛肉,也忘了给他拿了。。。到了他那,他还埋怨我,煮面条太费事儿,他还以为我都煮好了呢。。。吃完了面,他坐电脑前面玩儿桥牌,我在沙发上看凤凰卫视。不一会,就听窗外一阵巨响。好大的噪音啊,电视都听不清了。我问 吴索,这邻居家怎么半夜还开摩托啊!吴索 说,他从前也没听见过。又过了一会儿,实在是太吵了,我就走到厨房,从窗户往邻居家望去。正巧邻居家的一个男的也站的高高的往我这边看!想必是他们也知道自己太吵了,想看看我们这边的反应!估计是看见我走到厨房了,那男的也从高处下去了,回了屋。。。嗨,既然人家知错了,就算了。过了一会,噪音也没那么大了,看又了会儿电视,我就回家了。出门儿的时候儿,就听见邻居家水管儿开的特别大,好像在冲院子或者浇地什么的。那水的声音好大啊,真是浪费!而且还一直就那么开着,好像不用白不用似的!浪费!我心里暗暗的念叨着。

昨天,都10点快11点了,吴索 又打电话来,说还在公司呢。得了,也别跟他嚼蘑菇了。我就把前天剩下的一大盒儿鸡蛋西红柿酱油汁还有前天忘了给他带的酱牛肉,还有一大盆儿切好的木瓜,还有新鲜的黄瓜都给他端过去了。面条煮好了,吴索 坐沙发上边吃还边跟我聊。。。

“你知道昨天什么东西那么大声吗?”他问我。

“不是邻居家的摩托吗?”我答。

“那哪是什么摩托啊!是我的洗衣机!等我后来出去一看,那洗衣机都跑到路中间去了!”

“啊?我还以为是邻居在修破摩托呢!你那破洗衣机怎么那么大动静儿啊!”

“估计是衣服没放平!你不出去还好,没准邻居看见了还能叫我一声。你一出去,邻居以为我知道了呢,人家也就没管!”

“我说那邻居怎么站那么高往这院儿看呢。。。”我真是汗颜。。。我还原谅人家呢。。。

“不光这个”,吴索继续说,“那个洗衣机跑了,水管子被拉开了,水流了不知有多少。就那么哗哗的流了半个晚上。。。”

“啊!?我还以为邻居家半夜起来浇花园儿呢。。。”谁家有这种风俗习惯啊。。。

可想,我走之后,吴索又玩儿了半天桥牌,等他出去之后,发现了洗衣机也跑了,水流了无数。。。多心疼啊。。。哈哈。。。

看来,这个“男佣”还是有必要的。。。